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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部县人民法院公告:失信人员不得做这些事(附失信人员名单)

    2017/06/13 23:14:00 发布97368 浏览0 回复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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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院对下列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并将其纳入国家失信人员名单库,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纳入、出行消费方面进行惩戒。并:

1、不得乘坐飞机、豪华客船、高铁、动车;

2、不得在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3、不得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

4、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

5、不得外出旅游、度假;

6、只能保留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余财产列入可供执行财产范畴。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希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予以协助监督,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本公告的行为,请即向法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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