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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五步曲” 南部县人民调解结硕果

转载 admin2017/04/13 10:35:4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南部印象 35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王宏 记者 张根)人民调解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化解矛盾纠纷,降低诉讼成本,确保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南部县司法局结合本县实际和基层司法所多年的实践经验,积极钻研探索出“学、走、讲、情、访”人民调解“五步曲”工作方法,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学”即“学知识、学实践”。以教育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引导调解员开展多元化学习,不断完善和更新自身的法律、政策、社会学、心理学知识。同时,实行“以老带新”活动,将新进司法助理员轮流安排到滨江、南隆等司法所学习人民调解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打造过硬调解队伍。

“走”即“走下去、走进去”。积极指导和参与辖区各级调委会开展工作,接到矛盾纠纷不推诿、不走形式主义,及时登记、备案,并在24小时内对矛盾纠纷的案情进行走访了解,摸清第一手材料。

“讲”即“讲法律、讲事实”。在调解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认真地分析案件的真实情况,梳理案件经络,讲清本案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和调解成功对双方的益处,帮助当事人自主抉择。

“情”即“热情、真情、友情、亲情”。以饱满的热情和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同时,根据矛盾纠纷实际情况,邀请双方亲人或辖区德高望重的老人、基层干部、学者为参与调解,利用热情、真情、友情、亲情感化双方当事人,促成矛盾纠纷的冰释。

“访”即“访评价、访效果”。在调解结束后,调解员会在一周内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走访,听取其对本次调解工作的评价及意见建议,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调解员会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并督促双方当事人依法履行协议。

“双脚踏遍城乡路,一肩担尽百家愁。”这句话是基层干部开展群众工作的真实写照。2016年起,截止2017年3月,南部县司法局运用“五步曲”调解工作方法共指导和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280多起,涉及人数12000余人,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为全县社会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亲水南部”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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