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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 南充一女子在KTV被刚认识的男网友强奸!

转载 admin2021/11/01 17:23:5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中国检察网 作者: 24138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近日,南充检察院公布一起具有警示作用的强奸案。女子与男网友认识几小时后,便相约到KTV见面,喝酒唱歌期间,男网友在KTV包厢内对女子实施强奸。

今年6月12日晚,嘉陵区24岁男子王某通过手机软件“陌陌“上认识女子章某后,即相约到KTV唱歌喝酒,与王某一同前往的还有其朋友苟某。
次日凌晨0时许,为了达到与章某发生性关系目的,王某曾发信息找KTV工作人员樊某索要迷药未果。一小时后,苟某提前离开。
苟某离开后,王某便强行将章某按倒在沙发上,并使用暴力手段强奸章某。过程中,章某强烈反抗,同时以要报警、强奸坐三年等言语警告王某不要乱来,但王某却置之不理,仍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王某被章某咬伤后,以假装上厕所的名义逃离现场,章某当场报警求助。
王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家属代为赔偿章某10000元,并得到其谅解。目前,王某因强奸罪已被起诉。
网络交友已经成为现在年轻人的主要社交方式之一,但网络是个虚拟世界,众多案例证明,网络交友不慎,将极易引发刑事案件。
最后提醒大家,网络交友需谨慎,对于一些相识时间不长或初次见面就相约喝酒开房的,千万不能同意,否则当危险来临时,后悔已晚矣!

来源: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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