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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男子敲诈勒索,在南部某酒店抓获

转载 admin2019/12/14 19:09:4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南部印象 2420 阅读 0 评论 12 点赞


2019年3月的一天

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的民警们接到一通报警电话

报警人是名男子

惊慌失措地称自己受到了威胁勒索

这威胁勒索的背后到底又怎样的隐情

隐私照泄密



2019年2月28日上午,在我市某事业单位上班的李建忽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问他是不是李建,说他发几张照片过了片刻,李建的手机便收到了八张彩信照片。有一张是他和老婆的近照,一张是他老婆的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另外六张全都是涉及他个人的私密照。

很隐私的东西,一个陌生人发给李建,李建真的觉得自己完了。李建反复看了那个照片的背景,也看不出来是在那里。

婚内出轨


人到中年的李建,是南充一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妻子端庄俏丽,在某国有企业任职。然而平凡的家庭生活让李建日渐厌倦。2018,李建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单身离异女子姜丽。李建当时加了姜丽微信,聊了几次,便开始追姜丽,隔三差五给姜丽发红包,还请她吃饭,买化妆品,买衣服。慢慢讨得了姜丽的欢心后,李建便经常约姜丽到市内一些酒店开房。而这次陌生电话发来的短信照片上正是他与姜丽在房间亲昵嬉戏的画面。


敲诈勒索

后面陌生男子又给李建打电话要钱,说看到李建要过生的份上打个折4万块钱。

对方一开口就是4万,一时半刻上哪里去找这4万元钱呢,李建陷入了痛苦的泥潭。他虽然背着妻子存了一些私房钱,可远远不够这个数目。他又胡乱猜测起到底是谁在背后跟自己过不去。

交钱给勒索者


李建心神不定地上了一阵班,就在上午11点32分,他的手机又像午夜凶铃一般地响了起来,敲诈他的男人再次要求他交钱。李建让他再少点,再给他三天时间,陌生男子松口,说给他3万就行了,但最迟在第三天下午就要交钱,否则就不要钱了,直接把照片发给李建老婆。

就这样,李建惴惴不安地度过了3天,并东挪西借凑够了3万元。当天下午,对方打来电话,与李建互加了微信好友,叫李建把钱转到他的微信上,李建要求先交1万元定金,待对方删除资料后,再交2万元尾款。对方同意后,李建便先给对方转了1000元,测试微信是否能收钱,那人收钱后,李建又为其转了9000元过去。

报警抓住勒索者 结果出乎意料

李建转款过后,就立马对方给打电话,结果打电话过去,发现对方关机了,打了几次都打不通,李建想了一下,确实怕对方出尔反尔,续敲诈,所以选择了报警。接到李建报警后,顺庆区公安分局迅即立案侦查,于当天下午6时许在南部县一酒店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原来,那个幕后黑手与李建以前确实没有交集。与此同时,警方发现,上了他敲诈勒索黑名单的还有两人。犯罪嫌疑人称自己与这几人素不相识。既然不相识,那么他又是如何拍到了那些照片的呢?

原来幕后黑手名字叫赵强,1984年10月6日出生在蓬安县,初中毕业后便辗转各地打工。2010年因犯盗窃罪被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9个月,2018年7月11日刑满释放后回到了老家蓬安过起了游手好闲的日子,然而面对同样没有工作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偶尔袭来的压力让他想到了在酒店秘密安装摄像头拍摄他人不雅视频,用于敲诈勒索的歪点子。

购买摄像头 敲诈勒索

2018年11月,赵强在顺庆区文化路某电脑城购买了6套微型视频监控器。过了两天,赵强又特地在南充火车站附近一家酒店开了一间房,把6套监控设备全部安装在房间隐蔽处,因为这些都是针孔摄像头,并没有被酒店服务员和入住客人发现。之后,他便回到了蓬安家中。

又过了一个多月,赵强来到南充,在顺庆区华凤街道租了一间房,准备着手实施敲诈勒索。赵强按照存储的顺序,将凡是在宾馆房间内有亲密接触的男女的开房的时间记录下来。随后又在网上联系了一个私家侦探,把客人入住的时间发给私家侦探,让对方查明开房男子的身份信息和住址、电话号码等,他按每单600元支付报酬。私家侦探为他查到了6个开房男子的身份信息和住址,他为此支付了3600元酬金。

随后,赵强对这六个男子一一进行跟踪,甄别出其中三个是和妻子开房,另外三个是婚内出轨,其中除李建外,还有另外两人。2019年2月底和3月初,赵强用不雅视频的截图同时对李建和另外两人进行敲诈,要价均为4万元。其中一人坚持要求同他见面后再给钱,赵强不敢见面,害怕对方算计他,也不敢把视频寄给纪委,只好放过了那人。而在收到李建的1万元后,他担心罪行败露,便赶紧关了手机转移到南部躲藏,没想到很快落入了法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9年3月3日,赵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被逮捕。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被告人赵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钱财3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因赵强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赵强的犯罪数额中有2万元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赵强在案发后已退还被害人1万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赵强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官采访



顺庆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龙廷荣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但在面对个人隐私被侵害的时候

一定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南充晚报、法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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