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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三男子拦截砍砸车辆打人 犯寻衅滋事罪被嘉陵法院处刑

转载 admin2017/07/24 00:04: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中国网 作者:南部印象 43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南充市嘉陵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周某、雍某、韩某一起相约打架,在持械在公共道路上随意拦截、追逐、砍砸过往车辆、殴打车上人员,致一人轻伤和四车受损的后果,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1年10个月、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据悉,2016年2月5日晚,被告人周某因之前与黄某曾发生过纠纷,在与持一陌生电话号码的人通话过程中,以为对方就是黄某,便对骂并相约到南充市嘉陵区碧桂园小区附近打架。后周某请赵某(另案处理)帮忙找人打架,赵某同意后邀约被告人雍某、韩某等一群20岁左右的男子携带刀具,坐车到南充市嘉陵区文峰大道与文峰镇交叉路段,下车后一部分人持刀,一部分人拿木棒拦截过往车辆。次日凌晨,当被害人唐某驾驶轿车,被害人于某驾驶被害人舒某的轿车,搭乘被害人邰某和邰某某等人,被害人乐某驾驶轿车经过该路段时,周某、雍某、韩某等人认为是黄某一方的车辆,便追砍车辆并砍伤车上人员,致使被害人邰某等人受伤和4车辆受损的后果。

嘉陵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雍某、韩某持械在公共道路上随意拦截、追逐、砍砸过往车辆和殴打车上人员,致一人轻伤和四车受损的后果,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本院判决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被告人雍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韩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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