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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西充县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王某云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成为“老赖”。日前,西充县法院决定冻结王某云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用于兑付给申请执行人。9月4日上午,记者从西充县人民法院“执行大会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6年至今,该院执行局共对20位拥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老赖”采取了不同的强制措施。对此,西充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黄斌说,无论被执行对象是平民还是国家工作人员,当“老赖”都没有豁免权,一样要被依法处理。
三天行动 共强制执行案件18件
据悉,西充县法院在8月29日到31日这三天执行大会战中,共强制执行案件18件,到位金额706.95万元。其中,查封房屋2套,扣划银行存款924.7万元,冻结股票80万股,强制传唤5人,司法拘留3人,约谈特殊主体1人,强制搬迁住房2处、门面1间,强制开门评估1间,冻结国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3起3人,查封车辆1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7人,公开曝光“老赖”43人,限制出境1人,网络查控财产34件,拟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件。
其中,胥某诉西充县某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王某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西充县法院判决王某云偿还胥某借款30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云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胥某遂向西充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法不容赖 公职“老赖”照样被执行
执行中,干警们调查王某云的银行、股权、动产及不动产等相关财产信息,并未发现王某云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但调查中发现王某云是西充县某税务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其父王某某是该单位退休干部、其妻子张某是县某局职工,其父、其妻都是不同案件的被执行人。于是执行局决定冻结王某云、王某某、张某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用于兑付给申请执行人。
西充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黄斌介绍,冻结王某云、王某某、张某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具有典型意义,这说明:无论被执行的对象是平民还是国家工作人员,都要坚决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2016年至今,执行局共对20位国家公职人员采取了不同的强制措施。”(胡兴聪 记者 刘彦谷)
(原标题:西充公职人员当“老赖” 没有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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